财政激励措施

(财政部第 237/PMK.010/2020 号条例)

NoScopeFacility and Easiness
1税收主要活动(税收假期):
最低投资额为1000亿印尼盾,所得税减免最高可达100%,期限规定如下:
总投资额在1000亿至5000亿印尼盾之间,所得税减免10年
总投资额在5000亿至1万亿印尼盾之间,所得税减免15年
总投资额达到或超过1万亿印尼盾,所得税减免20年

主要活动之外(税收津贴):
净收入减免30%,为期6年
加速折旧

股息所得税为10%
亏损补偿期为5-10年
2增值税和奢侈品销售税进口:不征收
从海关区内其他地方输入到经济特区:不征收
从经济特区输出到海关区内其他地方:不征收
经济特区内企业间交易:不征收
与其他经济特区内企业交易:不征收
3海关从经济特区到国内市场:使用原产地证书(CoA)计算进口税
4 外国人房产所有权外国人/外国企业可在经济特区拥有住宅/房产(住宅用地或公寓单位)

业主自住/房产在经济特区管理企业的担保下获得居住许可

免征增值税和奢侈品销售税
5主要活动:旅游业首次开发可获得50-100%的税收减免
可获得50-100%的娱乐税减免

非财政激励措施

(财政部第 237/PMK.010/2020 号条例)

NoScopeFacility and Easiness
6就业在经济特区内将设立工资委员会和三方合作机构
每家公司只设一个工会
经济特区内外籍劳工使用计划的批准和延期
在经济特区使用外籍劳工的许可延期
7移民提供落地签证的访问便利,有效期30天,并可延长五(5)次,每次30天
有效期为1年的多次往返签证
为在经济特区拥有房产的外国人提供居住许可
为居住在经济特区旅游区的老年外国人提供居住许可
8土地由私营企业提议的经济特区,被授予建筑使用权,其延期通过授权程序直接授予
经济特区的管理员可以提供土地服务
9许可证管理员负责通过经济特区的一站式服务原则颁发执照和许可证
加速许可证发放(在所有要求都完成的情况下)
实施许可和非许可要求的合规性检查(清单)
在经济特区管理员处处理和完成移民、劳工和土地的许可及非许可事宜

行业财政激励措施

财政刺激出口导向进口便利保税区工业区自由贸易区经济特区内陆自贸区
进口税暂缓征收
免征
消费税免征
进口税不征收
免征
地方税不征收

非工业财政激励措施

财政刺激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自由贸易区经济特区
进口税暂缓征收
免征
消费税免征
进口税不征收
免征
地方税不征收